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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物与资源 / 法器

宣威牙璋

法器概览

宣威牙璋是宋廷用于宣旨授官的短刀形信令兼法器。第1071章,杨锐仪命汀兰携金卷与牙璋驰援豫馥;仙旨最终指定司徒霍受领此器,并以平淮将军、镗金节度身份接管当地宋方诸修。牙璋既能承接授官后的修武神妙,也有足以划破紫府法躯的锋锐与自主挣脱的灵性,现有记录最后见于司徒霍腰间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类型:授官信令 / 礼制法器
  • 来源或产地:宋廷;炼制来源未明
  • 主要持有者或使用者:司徒霍;杨锐仪负责调遣,汀兰负责传送
  • 初次出现:第1071章
  • 当前状态:第1072章由司徒霍依仙旨收服并佩在腰间;后续去向未再点明

来历

第1071章,杨锐仪处理大元光隐山、山稽与豫馥诸线时,把一卷金色仙旨和宣威牙璋置于案上。牙璋形如断剑,约一臂长,上有水火交蛇纹,质地如金如玉,静置玉盘仍散发微光。杨锐仪命汀兰将两物带往豫馥,先宣宋帝旨意,再把牙璋交给旨意指定之人;它因此不是小室地界交割物,也不是汀兰或紫烟门所有。

能力与使用

  • 授官信令:汀兰宣读仙旨、点名司徒霍受命后,牙璋才正式交到他手中。司徒霍随即以平淮将军、镗金节度自称,命宁婉、汀兰等守卫豫馥,说明此器承担身份凭证与军令权威。
  • 承接修武神妙:司徒霍接过金卷与牙璋时,器物仿佛赋予他层层神妙,使其气息拔升,修武星光随之明亮。此表现发生在仙旨、官职与信令共同生效之时,不能拆写成牙璋无条件提升一切持有者修为。
  • 非兵刃而具锋锐:原文明确牙璋本非用于劈砍,却轻易划破司徒霍的镂金石法躯手掌;其短刀、断剑形制不等于实战主兵器。
  • 器物灵性:沾染司徒霍血液后,牙璋明暗三次并显出挣脱征兆,最终在仙旨镇压、神妙垂落后才被收服,说明它并非任人取用的无灵礼器。

限制与风险

  • 牙璋与金色仙旨是两件不同载体:汀兰宣旨后收回金卷,司徒霍保留牙璋,不得把卷上内容、谪炁或全部宋廷权柄都并入器物能力。
  • 山稽一方退走既受仙旨与修武光明威慑,也忌惮司徒霍本人及其主兵器血凶楼;没有证据证明牙璋可以独立击退多名真人。
  • 现有实证只对应司徒霍受官与豫馥战线,正式品阶、对非受命者的反应及授官失效后的状态均未明。

持有与流转

  • 第1071章,宣威牙璋由杨锐仪取出,与宋帝仙旨一同交给汀兰传送。
  • 汀兰抵达山稽、豫馥战线后宣读仙旨,点名司徒霍受命,再把金卷与牙璋交到其手中。
  • 第1072章,司徒霍交还仙旨后握紧牙璋,手掌被刃口划破;牙璋明暗挣动,随后在仙旨权威下被其收服,离开豫馥前已佩在腰间。
  • 第1072章后未再见此器被点名,不能仅凭司徒霍后续归附魏王推定它仍在身、已经归还或随之转属魏国。

使用与战绩

  • 第1071章,司徒霍奉旨现身并受领牙璋后,气息与修武神妙一并拔升;公孙碑、邺桧、赫连无疆等北方修士放弃继续交战,豫馥之围随之解除。
  • 第1072章,司徒霍握紧牙璋时被划破手掌,随后在仙旨权威下将它收服,并凭新授官职调度当地宋方诸修、赴镗刀山复命。

原文依据

  • 第1071章:杨锐仪取出仙旨与牙璋,命汀兰赴豫馥宣旨交器;汀兰点名司徒霍受旨,牙璋首次落入其手并显出修武加持。
  • 第1072章:牙璋形制、非劈砍用途、划破镂金石法躯、器物挣脱与受仙旨镇压收服的过程;司徒霍受任平淮将军、镗金节度并佩器离开。

相关条目

待确认

  • 宣威牙璋的炼制者、正式品阶及所属宋廷礼制序列。
  • 牙璋承接修武神妙时,仙旨、受官者身份与器物本身各自承担的具体作用。
  • 第1072章以后是否仍由司徒霍持有,以及其归附魏王后有无归还宋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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